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申报和编制(2024—2026)三年(项目库)支出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总体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实训室(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规划,确定2024年实训(实验)室需建设的项目,并按《通知》的要求在2023年8月28日前提交如下资料:
1.《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
2.《采购项目申报表》(还需在学校OA系统中填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申报表”);
3.《专项绩效表》;
4.《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5.《项目论证材料1-6》。
(材料的格式和要求见《通知》中的附件,同时请将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