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工作,近年来各二级学院积极探索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工学结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总结和推广我校校企(校)共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宣传典型,鼓励先进,促进我校校企(校)共育模式的进一步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请各二级学院结合21级学生校企(校)共育工作实际,开展创新试点,并认真总结、提炼、梳理本学院校企(校)共育工作,形成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试点及案例要求
1.深入贯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理念,在校企(校)共育的机制、模式、管理等方面开展创新试点,过程完整规范,资料丰富完善,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案例。
2.典型案例应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内容翔实、层次分明、图文并茂。在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等方面有明显的成效;在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等方面有明显的特色;对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1.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至少报送典型案例两篇。
2.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5日之前将电子稿材料上传教学工作平台。
三、典型案例发表与奖励
1.鼓励各学院将所撰写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发表,学校将根据相应级别,参照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并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加分项目。
2.学校遴选优秀典型案例1-2篇,质量达到要求的将推荐到高级别的媒体上发表、宣传、推广,其成果按相应级别参照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并纳入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加分项目。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