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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请各学院2023年度开展的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如实总结,并形成内容详实可信的年度安全工作报告,具体工作如下:

一、填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撰写年度报告和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填报内容

高质量完成2023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见附件2)和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内容如有变化,在qq群中另行通知)信息填报。

三、相关要求

1.报告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实训室。

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是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3.附件2和附件3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性。

4.每一项内容的表中具体说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典型举措、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四、报送时间

相关学院于2023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经学院党总支书记和学院院长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训科,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专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2023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3: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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