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五一”假期间全校实验实训室不出安全事故,现将“五一”期间实验实训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要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安全至上,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维稳工作。
二、扎实推进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各学院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全面覆盖安全隐患精准排查立行立改,压紧压实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举一反三、闭环管理。
各学院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自查,立行立改,不留隐患,如本学院无法整改的,应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防范和遏制实验实训室安全事件发生。并填写《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的PDF文档于2024年4月30日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院章)。
三、“五一”假期需使用实验实训室的要求
“五一”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开展实践教学的,各学院要安排好实验实训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要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同时对使用人员和教师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必须要有专人管理。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实训室,打扫卫生后做好断水、断电、断气、门窗锁闭等安全措施。
四、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安全保卫处、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教务处将组织专人于4月29日、30日到各学院进行检查。
专此通知。
2.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