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教学进程,现将本学期期末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2023-2024-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一)课程结束时间
1.本学期全校各专、本科班所有课程须在2024年6月30日(第十八周星期日)前结束,并完成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
2.凡是教学运行表中安排有“综合训育周(Z)”班级,须由相应二级学院分专业研究制定《综合训育周实施方案》,并经学院负责人签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训科审核备案。
(二)命题及考试安排
1.各学院要积极探索考试方法改革(可采用闭卷、开卷、半开卷、笔试、口试、技能考试、实操考试等各种组合方式),制定课程考试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门课程考核方式,确定课程考核成绩中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比例,于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提交至教学工作平台;命题时,要以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为依据,认真分析学情,确定考试内容、范围、难易程度,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分类分层教学和考核要求。
2.各学院要加强命题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规范审批程序,落实保密制度,凡把关不严格,试题质量差,或出现失密现象的,将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每一考试课程须拟两套难易、分量相当的试题(A卷、B卷),两套试卷试题雷同不得超过20%,近三年试题雷同不得超过35%。每套考试试卷应包括如下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三个部分。试卷上须注明使用班级、试卷页数、A卷(B卷),考试所需时间(90分钟)、考试方式(开卷或闭卷),开卷须注明开卷方式(全开卷、部分开卷)和所带资料等开卷要求,每大题应标明分数。
4.各考试课程须在6月21日(第17周星期五)前完成命题及审批程序,6月28日(第18周星期五)前完成试卷印制工作。试题(A卷、B卷)、评分标准、参考答案由各学院妥善保管,教务处、质量管理处、督导室将对命题及审批情况进行检查。
5.考查课程的考核由开课程单位按要求自行规范组织,学生所在的学院配合协调。原则上随堂组织,考试形式可灵活多样,具体考试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研究确定或由任课教师提出考核方案报课程归属学院(部门)批准执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课时。
6.考试课程的考试及考场安排由课程归属学院(部门)负责,学生所在学院协助完成。其中,考场安排须间隔1座安排考生座位,普通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2人监考,大教室(≥60人容量的教室)应安排3人及以上监考,考试开始1小时后才能允许学生交卷。
7.考试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第十九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考试周未安排在第19周的按照审定后的教学运行表实施考试。
各场次考试时间:上午8:30-10:00,10:30-12:00,下午14:30-16:00,16:30-18:00,晚上19:30-21:00,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安排考试。
8.河东校区考试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分配,分配教室于考试一周前发布,各学院要优先使用教务处分配的尚学楼考试教室;龙凤校区、射洪校区考试教室由校区管委会统筹协调分配;安居校区考试教室由汽车技术学院自行安排。
9.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任课教师统计并严格审查和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凡缺勤达该门课程总学时1/3的学生要取消考试资格。各门课程取消考试格学生名单由学生班级所在学院的教学科汇总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经分管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名单电子版于2024年6月30日前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10.各学院要成立考试组织机构,落实巡考人员安排,精心组织并实施好期末考试工作。在考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考试动员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责任,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发生。
11.任课教师务必于考试结束7日内完成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打印的“课程成绩表”按程序签字审核后,交班级所属二级学院。各学院按专业、班级将试卷、课程成绩表、成绩分析表、平时成绩记分册、阅卷记录、考生签到册等规范存档备查,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年。
二、毕业生工作
1.及时完成成绩登录。各学院须在6月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教育、顶岗实习等成绩的系统登录,不得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2.规范组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组档工作,切实履行审核、鉴定职责,严把质量关,确保毕业生档案的要件齐全,材料规范。6月27日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组档工作,未组档完成的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3.学费催缴。各学院要根据财务国资处提供的毕业生欠费名单做好欠费催缴工作。
4.毕业证发放。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28日,由各学院教学科安排人员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并组织发放。
5.毕业生课程重修。各学院须在6月20日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一次重修辅导、考试和课程成绩登录。此批重修合格达毕业条件的学生,7月初发放毕业证。
三、教学任务安排
1.各学院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审核2023级2024-2025-1学期教学任务,并落实任课教师,7月30日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任务安排。
2.各学院要统筹考虑各校区任课教师教学任务安排,尽可能按校区固定上课教师,尽量减少教师特别是公共课教师交叉上课和多校区任课的情况。
四、校企共育工作
1.开展校企共育的学院,要严格执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办法》,提前与合作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好《校企共育实施方案》,并统筹做好第四、五学期的教学和考试安排工作。切实做好校企共育准备工作,保证每名学生都能按期进入校企共育企业开展实践环节。
2.涉及到凉山州参加实习支教的学院要做好2022级师范专业支教学生的遴选工作,并做好未参加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安排工作。
五、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
1.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20〕5号)文件要求,做好水电、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毒、防污染、危化品等安全检查,及时办理未用完危化品的入库交接手续,整理实验室、实训室(包括清洁卫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排除和记录工作。
2.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实训室在教学、实习、实训运行过程中各类文档(包括《日常实践教学运行检查表》、《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实验室、实训室使用记录表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各学院应利用假期安排专人开展仪器设备检修、保养与维护、调试等工作,并做好检修、保养与维护记录,同时做好实验、实习、实训耗材的采购工作,校外实习的联系工作,保障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2024-2025-1学期所开设的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课程任务,安排好实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六、外聘教师管理
有关二级学院按照外聘教师管理规定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注重提升外聘教师教育艺术,课堂教学能力。2024-2025-1学期有外聘教师需求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于2024年7月10日将有关申报材料交教务处124综合办公室。
七、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考核
有关二级学院要加强对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按照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考核要求,相关二级学院在2024年7月10日前,将讯飞人工智能学院、华为ICT学院、新华三芯云产业学院、融创数字产业学院、烹饪产业学院、中智研学猫产业学院、数字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的产教融合项目教学工作考核资料交教务处124综合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