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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实验实训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排查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的通知》(见附件1)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实训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为了搞好本次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全校所有实验实训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包括但不限于高压釜、反应釜、储气罐等;

(二)所有与压力容器配套使用的附件,如压力表、安全阀、压力传感器等;

(三)重点关注定制的非标准小型压力器件。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抓实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

(二)加强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

各学院应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2)之压力容器条目,对所属的实验实训室使用的压力容器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自查。本次安全隐患自查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相关人员资格、定期检验、使用管理、使用年限及报废等情况,如实填写《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xx学院)》(见附件3)。

(三)抓紧抓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学院务必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停止该设备的使用,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稳定,保障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本次实验实训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把改当下和管长远结合起来,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抓好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相关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五)资料报送。

各学院务必在2024年9月26日前完成压力容器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在2024年9月29日前将本次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总结材料的PDF文档(须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院章)、《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xx学院)》的PDF文档(须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院章)和WORD文档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专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排查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3:《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xx学院)》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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