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了解本学期我校在校学生上课使用教材情况,更好地稳定教学秩序、增强学习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我校在校学生上课教材持有情况进行统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本学期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开设课程的教材持有情况(毕业班学生除外)。
二、工作流程
1.任课教师统计。在10月20日前,本学期所有开课主讲教师要利用上课机会在课堂上逐一清点学生持有教材情况,填写《教师统计学生持有教材情况一览表》(附件1),提交本教学单位教学科汇总。
2.教学单位核查。各教学单位须组织专门人员对教师提交的教材统计情况进行核查,并于10月25日前将《学生持有教材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件及电子档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3.学校组织抽查。学校将组织教务处、质量管理处、督导室等部门人员到课堂现场进行抽查,对各教学单位提供的教材持有情况统计数据进行核实。
三、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关注学生持有教材情况。教材是课程教学内容的载体,是学生学习的必备工具,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基本要素,学生持有教材上课是学习的基本要求。各教学单位要站在全面提高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高度,做好学生工作,要求学生必须持有教材上课,并要求任课教师做好统计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准确统计学生上课拥有教材数据。主讲教师要在课堂上逐一检查、确认,单位领导要深入课堂进行认真核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杜绝由学生班干代为统计。
3.对目前仍无教材的同学,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学生上课须持有教材。教务处将会同质量管理处、督导室等部门根据本次学生持有教材统计情况,进一步加强检查和管理,切实保障我校课堂教学效果稳步提高。
附件:
1.教师统计学生持有教材情况一览表
2.学生持有教材情况统计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