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四届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川职院〔2025〕46号)要求,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34,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学工作平台。
具体要求请查阅2025年6月11日OA发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