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职院院字〔2025〕114号)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川职院党〔2025〕7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现将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及与学校签订的《2025年教学工作重点任务书》开展自评,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其清单,并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自评应实事求是、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二)教务处与质量管理处将联合组建考核组进行复评。考核组通过查阅佐证材料、核对日常工作记录,并结合各教学单位自评情况开展复评,复评总分作为教学工作考核最终结果。
二、工作安排
(一)2025年12月18-21日各教学单位自评。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班,对照“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2025年教学工作重点任务书》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填写《2025年教学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与《2025年教学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应与签订任务书中表格一致,电子档表格由各学院提供),并按考核项目及重点任务顺序整理佐证材料扫描件及清单,于2025年12月21日上午10点前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二)2025年12月21-22日考核组进行考核复评,并将结果提交学校。
附件:2025年教学工作考核自评表
教务处 质量管理处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