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5-2026-2学期校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际情况,请制定2025-2026-2学期教学运行表
1.2025-2026-2学期开学学生报到时间2026年3月5日(星期四),第1周不安排实践教学专用周。
2.各学院可根据需要,将第20周设置为综合训育周(Z),可开展劳动教育、素质训育、专项技能训练、校赛培训与开展、职业能力培训等内容,具体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安排并编制计划。
3.各学院应根据每门课程的特点和各专业实践教学专用周的总体安排情况,综合考虑各专业班级课程考试时间。
4.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习、实训、见习等)如需在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标注“(校外)”;理实一体(理论)课程占专用周的,需在实践教学名称后面加上“(理实一体)”,其课时向教务管理科申报。
5.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开足所有实践教学环节,不得遗漏,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运行表(注:实践教学专用周应避开国庆、五一等假期),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若在教学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由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经教务处分管教学工作的处领导审批后调整。请在2026年1月10日前,将制定教学运行表的电子文档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中。
6.教务处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情况对各学院2025-2026-2学期教学运行表进行校对,校对无误后返电子版至各学院。各学院以此为准打印纸质版运行表,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汽车学院、能源化工与环境学院、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数字文旅学院、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可报送PDF文档)。请注意:各学院只在“二级学院”意见处手写“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审核领导签名”(不盖公章)。
7.班级名称(专科、本科、五年制)请与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确认。
专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