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教学科已按课程归口原则将本期课程重修辅导任务分配至各教学单位,具体重修报名信息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安排辅导,同时在学院内公布,并于10月15日前将重修辅导安排表(勿改格式,辅导安排在11月15日前完成),提交至教学工作平台。如课程归口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学科或对方教学干事处理。
上学期重修辅导工作已结束。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各位教师实际辅导量填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9067112@qq.com(邮件名称为“20-21-2学期**学院重修课时”)。注:1.实际工作量不乘系数;2.组班辅导的须提提供授课日志和签到单。
教务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