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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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2]2号的要求,请各学院如实撰写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年度安全报告,具体工作如下:

一、填报要求

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写年度报告和填写汇总表

二、填报内容

高质量完成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信息填报。

三、相关要求

1.报告所涉及的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实训室。

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是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

3.附件2和附件3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性。

四、报送时间

相关学院20222月22前,将纸质版材料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训科,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专此通知。

 

 

附件1: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教务处

20221月7


已完成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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