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任务

首页 系统登录

关于报送《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川职院教字〔2020〕5号)中第条的要求每月开展1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填写《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建立健全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与处理,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由各(部、中心)存档备查。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5月16日前将2021年10月~12月、2022年1月、2022年3月~5月的《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PDF文档上传至教学工作平台。

专此通知

 

附件:《实验实训室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0日


已完成的任务

@ 技术支持 信息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