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须在9月12日前通过教学工作平台报送教学值周安排、开学教学检查情况报告(教师教学准备、教学文件、实验实训室检查情况、第一周教学运行及检查情况)及《开学教学资料检查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