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群建设,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新增高职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专业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专业设置要求。拟新设置专业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职成〔2021〕2号)科学设置,尽可能对接中职和职教本科专业,慎重设置国控专业。同时应符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等相关要求。
2.符合专业发展规划。拟新设置专业应符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被列入本学院专业群发展规划中,否则,原则上不予设置。
3.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拟新设置专业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主动对接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建设需求。
4.利于优化专业群内部结构。拟新设置专业能融入相应专业群,与现有专业之间存在明显的相互支持关系,利于优化专业群结构,并具有良好的教师团队和基本办学条件。
5.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拟新设置专业具备一定的校企合作基础,与不少于2家规模以上企业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且能与现有专业群共享的合作企业和企业兼职教师数量足够。
二、新设专业申报要求
1.有充分详实的含行业企业调研依据、人才需求论证、国内省内高校同类专业设置情况等内容的可行性分析、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2.有充分体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特色的,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3.有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等师资条件。
4.初步具备完成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
三、新设专业申报材料
1.拟新设置专业的可行性分析;
2.拟新设置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
3.拟新设置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本学院专业建设十四五规划;
5.拟新设置专业校企合作协议(意向)书;
6.拟撤销专业的二级学院提交《关于撤销XX专业的报告》;
7.《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拟新增和撤销专业汇总表》(见教务在线)。
各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前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学科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版至教学工作平台。
教务处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