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联办本科学校制定课程标准的原则规定,组织相应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编制课程标准,并按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各二级学院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经批准后的2021级、2022级本科试点专业已开课程课程标准(以专业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其余课程的课程标准于2023年3月1日前完成报送。